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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评警•所队长日记》之二十二
来源:政治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1-7-26 11:17:28   【字号: 】 【关闭

《开门评警·所队长日记》之二十二
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好“小”事情 
 
 
  6月10日 星期五 晴
 
  前些天,我所分片和平社区的民警在社区走访中,得知一位80多岁的王大妈要求派出所给予证明其与父母亲的关系。
 
  事情是这样的:王大妈早年出嫁,父母已故,现在涉及到家中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证明她与其父母亲之间的关系。她自己通过诸多渠道寻找资料证明,但未果。无奈之下,她想到请派出所给她证明。有了这一想法后,她又觉得会不会给派出所出难题,也不好意思上派出所求助。正巧碰到民警到她家中走访,就道出了自己的心声。
 
  民警将这一情况向我作了汇报。我让民警详细了解王大妈的情况,尤其是其父母在世时所在工作单位等方面情况。
 
  民警根据我的提示,首先想到王大妈母亲的工作单位了解情况,但因其母亲工作单位在外地,而且她母亲过世已多年,担心难以找到相关资料,所以暂且放弃从其母亲单位调查资料。随后转到王大妈父亲生前的工作单位———兰溪一中了解相关情况,并专门到教体局查看了其父亲的生前履历档案,从其工作履历表的家庭成员一栏中查到证明王大妈与其父亲的父女关系。接着,又到王大妈原来的工作单位,调出其档案,在其履历表中家庭成员栏查询其父亲、母亲情况,结果父女的工作履历表上所填资料相吻合,这就证明了其父女关系。最后我们所里给王大妈出具了证明。对此,王大妈深为感激。
 
  由此看来,事情不在于大小,即使我们民警为老百姓办的是小事情、解决的是小问题,同样能赢得大民心。
 
  兰溪市公安局云山派出所所长  
沈来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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